不过水灾其实并没有完全被解决,不需要原始胎海水,海水倒灌淹没枫丹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足以摧毁一个文明的灾难。
大洪水在多种神话之中都会被作为一种重置世界的好用手段,并非是没有道理的。
没有原始胎海水,也要有人负责把海水按回去。
当然,随着吞星之鲸被提前橄榄,没有了多余的水元素力鼓动,大海很快就会平息下来。
所以理论上没有神去外面主持大局,枫丹人也就是面对一小会儿麻烦。
死亡的风险还是有的,但在解决了所有的麻烦之后,这一小会儿的时间都没能撑过去,那也只能说命里有此一劫了。
纸面情况上说,大洪水显然是更加重要的问题。
放着近在眼前,危害程度更高一筹的灾难不去处理,偏要在这里追究一个不一定能够留下的对手的责任,这种举动当然很蠢。
“正义需要得到伸张。”罗摩神色平淡,“任何人触犯错误都要支付代价,我可以接受枫丹被洪水摧毁的结局,这固然让我痛惜和悲伤。”
“但如果因为另外一件事情的代价惨重,所以就放任眼前的不公发生,这同样是对于正义的一种背叛。”
“我不会让正义迟来,每一个我所遇到的事情,它们的轻重缓急都不会是我选择放弃的理由。”
达达利亚在拆台和沉默之间犹豫。
罗摩说的真的是义正言辞,达达利亚差一点就相信了。
但他很快就回忆起来了,自己在罗摩这里接受的人体改造实验总不能是这个人纯在自己身上研究出来的。
以凡人通向魔神,这条道路上罗摩脚下的牺牲者有多少?
就算有草之神代为监督,但罗摩总不可能真的都是挑选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吧?
退一步讲,这些人的每一个都罪无可赦,可对方罪无可赦,也不代表你对它们选用的恶行就是无罪的了。
受害者乃至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路人,他们对恶人用同样的手段施恶,这种行为在道理上都是能够理解的。
但总不能说它把一个人剁成八段之后,你把它也剁成八段,但你就是完全无罪,扣12分信誉分,自罚三杯这事情就过去了。
律法不可能支持这样的行为,只要有一个人这样做了,而法律的最终答案是情有可原,接下来需要情有可原,得到谅解的人就不是这一个,甚至不是这一种人了。
法律要为多数人服务,因为少数人的遭遇去撼动庇护多数人的规则,这样的行为不是不能做,只是往往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麻烦。
而这些麻烦,就需要那些多数人来承担了,等到他们因此而直接支付代价的时候,律法才能够根据新的问题而做出新的补救。
罗摩做过的事情,几乎很少有称得上正义的。
只是最神奇的地方是,这个无论是伦理道德还是律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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