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打击的!
但是,这只是纯粹理论上的想法,要想说服公安机关立案,靠这张嘴肯定是不够的。
“那周总,您看这个事要不要弄,要弄的话需要很大的成本,因为得证明对方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霍鹏飞继续说道。
而如何判断情节严重,那就得看司法解释,比如造成公私财物五千元以上损失的,或者是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等等……
“弄吧,我觉得他们这种抢注行为绝对不是一次两次了,钱不是问题,顺手而为的事。”
霍鹏飞点点头,眼中露出了某种激动,这案子好像以前没有过吧,那他这是第一次了?
雾草,方老师也太好了吧!
靠着霍鹏飞自己肯定不太方便联系那各地的网红们,但是借用周毅的账号就可以。
网上,已经有一个大V将事情曝光了出来。
“我已经用了多年的账号,居然被人起诉说不是我的?”
这条消息已经如同炸弹一般引爆了互联网,并且和周某人当初的视频一样,热度爆表。
发视频的是一个叫死神之子的网红,他在视频里用一种极其严肃的语气将事情说了说了出来。
“莫名其妙的我就收到了这么一封律师函,对方要求我不能再用我的账号,说真的我当时有点慌,因为毕竟咱不是阿毅,以前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事。”
“后面我慢慢查了查,发现这种情况在短视频up主中并不少见,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商标意识。”
“我现在已经在各种收集证据,因为对方说要起诉我,总之我的想法是大家不要插手网暴,我拿回这个商标权应该是可以的。”
“只是觉得……真的是凭白的麻烦,就好像你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一样。”
他还算好的了,毕竟是知名的网红,所以在证明自己很有影响力,对方属于恶意抢注行为的话,一般是能拿回来的。
而这种情况屡见不鲜,那些个网红大V们,有一个算一个,都经历过这样的事。
评论区里真的是义愤填膺,用大家的话说,这踏马不是碰瓷吗?
“小束负”:我真觉得这就是碰瓷,对方一句话,这边就得付出大量的成本来维权,来证明我是我,否则就得赔偿,这合理吗?”
“吴钩飞剑”:这些人是真的恶心啊,难道他们这样不犯法吗?话说他们有没有给阿毅发律师函啊……
“媛姐”:楼上的,就算是你疯了他们也不可能给鸽子精发啊,他是什么人,谁不知道。
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而借着这个东风,有不少网红都发出了类似的话,他们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于是,呼声越来越高,大家便开始疯狂艾特阿毅,想知道他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
然而,阿毅没有任何的动态发出来。
于是大家又开始循着死神之子视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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